
2009年,央行“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再获佳绩。
12月23日,在出席“2009第二届中国反洗钱高峰论坛”(下称“论坛”)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上海总部主任苏宁表示,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探索“以风险为本”的监管思路,构建洗钱风险防范体系;今年1-9月份,人行对外主动移送可疑交易线索501份,协助侦查机关办案680多起,在打击金融犯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是次论坛由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主办,“我国反洗钱战略规划与反洗钱法制建设”成为讨论主题之一。
苏宁表示,尽管我国反洗钱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应该看到,在金融全球化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国内外反洗钱形势错综复杂,我国反洗钱工作面临日益严重的挑战。
据知情人士透露,中国反洗钱战略规划很快将要出台。而在论坛现场,如何处理引进外资与反洗钱的关系,如何解决金融机构内在反洗钱动力问题,成为多位法律专家和监管人士讨论的焦点内容
引资过程中的漠视?
地方政府在完成引资任务的同时,往往忽视了对资金来源的追问。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浩然指出,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建立在反洗钱基础上的考察,目前基本还是空白;“一旦追问资金来源,外资可能就跑了”,而外资也不愁没有落脚之地。
湖北省检察院公诉二处处长赵慧表示,在设计我国反洗钱战略规划的实施路径时,需要考虑处理引进外资与反洗钱的关系。
但陈浩然直言,这是一个两难问题。陈曾作为外方法律顾问,参与过世界500强企业在中国投资的谈判过程,“一些市长排队要进我”。
地方政府往往不会将外商投资与洗钱联系在一起。
陈浩然举例称,一家台商曾斥资1000万美元在江苏常熟开设一家面包加工厂。当时,当地的经济主管部门也提出质疑,一个面包厂为何要花1000万美元。这家台商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概念非常宏大,要改造上海人的早餐结构,囿于上海的基建成本、劳动力成本较高,故而移师江苏常熟。
这一项目顺利获批,但在建成开业半年后,投资方提出因为经营不善,需要转让70%的股权,并选择由另一家台商接盘。又过了大半年,这个接盘者故伎重演,股权转让一幕再现。在转到第三家新股东时,当地经济主管部门予以关注。
对此,地方政府着急相关会议,而陈浩然在会上直接提出,上述股权交易正是一种低成本的洗钱方式。
“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量多量少、质优质劣是经济角度考虑,如果外资看重中国市场,我们应欢迎进来。但如果把这里看成洗钱场所,我们不允许他们进来。”陈浩然续称。
上海师范大学金融学院一位学者也指出,中国不缺乏外资,需要在引资过程中加强对外资的监管,注重引资质量。
金融机构内在动力不足?
《2008年中国反洗钱报告》(下称“报告”)显示,当年人民银行对304家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金融机构处以罚款;其中,被罚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36家,较2007年有所下降。
而关于金融机构内在的反洗钱动力问题,也成为论坛现场讨论的焦点之一。
赵慧表示,在与金融机构交流的过程中,他发现金融机构对于反洗钱的内在动力不足,认为与自身业务发展存在冲突。而一位央行反洗钱局人士指出,认为金融机构自身业务发展与反洗钱工作相冲突,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误区。他表示,首先从央行角度考虑,必须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反洗钱工作是每家金融机构都要参与的。其次,金融机构需要改变观念,反洗钱是实现自身稳健发展的必然之举;对客户开展尽职调查是了解客户的重要手段,所以,反洗钱不会限制业务发展,而是展业的渠道,要从盲目扩展客户,向深层次了解客户、开展集约化经营转变。但赵慧表示,在现行考核机制的导向下,基层银行行长都是看重短期目标,“要出业绩”, 反洗钱也面临这样的问题。他接触的案例显示,为了提升业绩,个别基层银行甚至违规挪用抵押品,将用于质押融资的汇票借给客户使用,以放大业务规模,使银行资金处于风险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