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女友身份证办信用卡 男子获刑6年

半岛都市报          2009-12-22 20:33

       拿着女朋友的身份证办理八家银行信用卡,5个月疯狂透支10多万元,并恶意躲避银行催讨,于某随即被抓获。21日,记者从城阳法院了解到,于某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近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用女友身份证狂办卡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被告人于某与女友相处期间,使用女友树某的身份证,先后从中信、深发展等银行办理信用卡进行消费。从2008年8月至12月上旬,于某超过规定期限累计透支人民币102813.52元。期间,发卡银行不断催促树某尽快还钱。据称,树某为此催着于某赶快还银行钱,于某却找借口推诿。同时,于某为了达到不还银行钱的目的,对于银行电话不予理睬。据称,于某自己更换了手机号,还让女友树某更换手机号,以此躲避银行部门催讨。以后,于某干脆躲起来不见树某。

       据介绍,于某所持的银行卡中,有树某单独办理的,多数是由于某持树某身份证办理的。

       见不还钱女友忙举报

       法官告诉记者,树某及树某亲属试图说服于某归还银行钱,于某不予搭理。后来,树某发现于某没有还银行钱的念头,2009年5月14日,于某出现在即墨市区时,树某在说服于某无效后,话不投机与于某撕扯起来,一气之下向公安部门报警。

       闻讯赶来的110民警将于某和树某带回去审查。“刚开始,派出所民警还以为两人是因为经济纠纷,随着审查深入发现于某存在恶意透支银行卡、涉嫌信用卡诈骗,于是将此案移交给城阳警方。”法官介绍,于某由此才被抓获。

       女友有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中树某没有刑事责任,但是因为男友于某使用其身份证办理了8张银行信用卡,导致透支银行102813.52元,因此负有民事赔偿责任。”法官表示,目前,树某已陆陆续续归还了各家银行3万余元透支钱。

       近日,城阳法院认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继续逃避追查仍不还钱,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记者视角 莫忽视银行滥发责任

       据介绍,信用卡恶意透支泛滥,与一些银行工作人员把关不严不无关系。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眼下一些银行对办理信用卡把关并不严,为了扩大一家银行发卡量,还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发卡,有的银行还给内部职工下达发卡任务,同时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对办卡人放松审查,有时也能让一些人钻空子。银行人员表示,如果把关真正严格起来,按照办理信用卡程序办理,估计就不会让一些不法分子钻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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