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灾后重建工作开展以来,随着各种建设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各种惠民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社会公众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经济利益的磨擦、思想观念的碰撞,从而产生了许多复杂的问题,导致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或其它不和谐因素大量增加,成为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为了及时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稳定,大院回族乡认真组织落实“大调解”工作机制,下发了《大院回族乡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定期召开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会议,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大调解”工作在该乡推动灾后重建、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突出的表现在四个方面:适应了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大作用;体现了党委、政府的发展意愿,在全面推进灾后重建上发挥了大作用;顺应了广大群众的要求,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中发挥了大作用;继承了中华民族的历史传统,在营造和谐的人际氛围中发挥了大作用。
目前,该乡围绕“大调解”工作机制,在关庄司法所、凉水司法所等部门的协助下,已成功调解民事纠纷三十余起,充分发挥了“大调解”的职能效益。乡党委政府也将在明年的工作中,继续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充分维护灾后重建过程中的社会稳定,为一切建设项目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