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钢管生产企业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集团公司负责人一行三人直奔某会计师事务所。
原因是欧盟认为该行业存在国家补贴或存在倾销,因此对我国钢管出口企业提起诉讼,该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公司考虑到出口的数量及今后的市场前景决定应诉。
今年9月11日,美国对从中国进口轮胎实施为期3年的惩罚性关税;10月6日,欧盟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征收17.7%至39.2%的最终反倾销税;10月7日,美国宣布对中国产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近日,商务部称我国成为贸易保护主义最大受害国,中国已经连续3年成为全球遭受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
贸易突围,会计人肩负使命。
主力:抓住产品成本
据商务部消息,截至今年11月初,全球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出口产品发起了101起贸易救济调查,涉案总额超过116亿美元。这是自2002年以来,我国年度遭受贸易调查首次突破100起大关。
我国产品之所以屡遭贸易保护主义的侵害,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客户部熊尧告诉《中国会计报》记者,其主要原因是成本认定形成的分歧。
按照倾销行为的定性,是指企业以低于本国社会平均生产成本或以其他非公平竞争行为导致他国产业受到严重冲击的行为。
其核心就是产品成本。
上述钢管生产企业被欧盟起诉倾销,原因就是其很多方面并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比如关联单位之间拆借资金未支付利息,或者公司为了报税方便,总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收入的确认按照发票的开具日期而非产品的实际发出日期。另外,公司成本核算不细,如生产成本未按不同工序分开核算,销售收入未按不同工序产品分类明细,出口企业库存未按类别及规格设置明细账等。而这些恰恰是欧盟官员特别关注的。
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帮助企业应诉时,做的工作竟然是从最基础的账务处理开始规范,打破原来的账簿凭证,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对其进行重新编制。
麦特集团财务总监王先杰总结,要过成本关,第一,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以严谨的态度做好每一笔会计分录,并且每个数据背后应该有完善的原始凭证作为支撑。第二,多参照西方国家的习惯性做法,做到成本核算精细化。如一个产品的20个零部件原材料价格都可以进行倒追索,包括水电气等都应计入产品成本。甚至当车间部分出租时,都应将水电气等分割计算。
王先杰在接受采访时一直强调,成本会计要保证每笔成本支出都要有充分的依据,并且要贯穿始终。如此,企业才可以在国际贸易中有理有据地按照中国标准的价格销售产品。
军师:科学的财务策划
李建涛在上海一家制造业公司上班,该公司产品全部出口,主要客户为松下、东芝等企业。但是前几年一家大客户突然倒闭,李建涛所在的公司深受其害,因此对上述问题,这家公司有着更加深刻的体会。
目前,李建涛所在的公司已经形成共识:要贸易突围,财务策划很关键、很必要。而财务策划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就是要对海外客户的征信资料进行详细分析。
“这是一个综合分析,我们公司在国外设有分部,一些交易记录的相关资料就可以从分部传过来,还有一些就是关于客户的银行信用记录,同时要求客户也提供一些征信资料,然后由公司的内审部对这些征信资料进行综合分析。”李建涛说。
其实,即使有了这些财务策划,对海外客户进行了认真筛选,最后仍然无法避免坏账。为了保证外贸订单,李建涛所在的公司还做了另一个重要工作就是买保险。
“我们公司的每笔应收账款几乎都购买了出口信用保险。”而杭州中策橡胶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姜民胜此前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关于产品哪些能降价,需要降到什么程度,企业总会计师应该给决策层提供一个价格的界限。这样就可以减小贸易保护对企业的伤害。在美国轮胎特保案中,正是由于杭州中策多年前就已经根据财务和市场部门的建议,减少了中低档轮胎的生产,转营高档特钢子午线轮胎,优化了产业结构,因此让企业逃过一劫。
旗帜:恪守诚信
由于物美价廉的中国产品严重冲击了发达国家部分市场,为了保护本国的经济利益和劳动力就业,不少发达国家对中国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
但是,在众多的反倾销案中,中国企业也存在应负的责任。熊尧告诉记者,中国诚信体系欠缺,有些企业存在几套账,一边应付税务,一边应付海关,即便是按照新准则出具的财务报表,也很难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也就是说国外市场并不认可其成本核算。另外,中国出口的部分产品是由跨国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为了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这些跨国公司一般会采取转移定价等内部交易行为,规避高成本风险,从而影响行业乃至中国制造业在海外的形象。
尽管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一直在争取“市场经济国家”地位,而且,我国会计准则正在与国际准则实行全面趋同,但是,熊尧认为,贸易突围的关键是国与国之间的博弈,这就需要会计人在国际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职业形象,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行业理念,加强国际社会对成本核算和鉴证成果的认可度。
利刃:披露环境成本
目前,贸易保护早已突破传统手段,转而以绿色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非关税壁垒措施为主要表现形式。由于这些新型贸易保护手段隐蔽,其中一些技术和环保方面的要求以提升技术水平、维护消费者利益为出发点,甚至可以视为中性的贸易标准。
有媒体称,随着世界对“绿色经济”的不断认知,“绿色贸易保护主义”已成为一堵新城墙。到底是在真的保护资源与环境,还是打着这样旗帜行贸易保护之目的,让人难以分辨。
北京国联绿盟经济研究院教授、北京鑫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孙兴华告诉《中国会计报》记者,无论如何,强调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已经是大势所趋。
孙兴华认为,一方面,企业应该树立环保意识,加强ISO14000的环境管理认证,做好清洁生产流程的管理;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强环境成本研究,把耗费的自然资源价格也计算在内。
目前,以货币能计量的产品,会计只能反映,而不能以货币计量的,会计就不能反映。空气污染、水污染就不好计量,而且单纯懂财务的人也做不了环境成本研究。因此,孙兴华认为需要成立一个包括环境、会计等专业人才在内的综合组织一起对环境成本核算研究探讨。企业才可以出具符合实际的环境披露报告。